
全省首例:自聘保安未備案物業公司被罰
點擊量:3249發布時間:2019-07-29 10:06
本報訊(記者 施翔)近日,城西公安分局查處一起自聘保安未備案案件,并開出我省首張保安員著制式警服且物業公司未按要求在公安機關備案的罰單,涉事保安員被行政拘留10日,涉事物業被處以20000元罰款。
據了解,在保安服務市場清理整治工作中,我市治安部門不斷加大對轄區企事業單位、物業小區的走訪、檢查力度,對其保安服務及保安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維護保安市場正常秩序。5月8日,海湖新區財富廣場發生保安員毆打他人事件,西寧市公安局治安支隊、彭家寨派出所、西寧市保安行業協會隨即到事發地點調查情況。經調查,海湖新區財富廣場保安服務由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自聘保安員負責。保安員著制式警服且物業公司未按要求在公安機關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及《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公安部門依法對涉事保安員處以行政拘留10日,同時該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因其開展的保安服務未在公安機關備案,被處以20000元罰款。
上一篇:保安員心理壓力與健康及其緩解方法
下一篇:保安勤務工作常見問題及解決辦法


